近日,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2026年第11号公告,正式公布《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2026年版)》 (以下简称《达标管理目录》)及《达标管理目录应用例外清单(2026年版)》 (以下简称《例外清单》)。
这两份政策文件旨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及《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的源头减量和替代。
根据公告要求,新版《达标管理目录》和《例外清单》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与此同时,原有的《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第一批)》和《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同步废止。
一、管控范围扩容
新版《达标管理目录》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了深度优化与大幅扩容,受管控产品总数已达33类,全面覆盖五大消费品领域:
一方面,原有的12类产品被精简整合为10类(其中,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3种产品根据技术发展情况合并为“打印复印扫描传真及多功能一体机”);
另一方面,新增了23类应用广泛、管控条件较为成熟的产品(标红)。

二、例外清单同步更新
在扩大管控范围的同时,《例外清单》也紧跟国际步伐,重点参考了欧盟RoHS指令 (EU) 2024/1416的最新修订及国际环境公约的变化,主要包含以下两方面的调整:
严格限制汞排放:全面删除了与《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相冲突的条款,例如取消了通用照明用单端紧凑型荧光灯、使用三基色荧光粉的双端直管荧光灯等产品中的汞豁免。
新增豁免条款:针对新扩充的产品目录及国际豁免要求,细化了10项、新增了6项豁免条款。例如,新增了从电子医疗器械设备中回收,并用于维修或翻新使用的零部件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豁免条款等。
三、实施时间
为确保政策平稳落地并为企业预留必要的调整空间,新版《达标管理目录》采取了“分阶段实施”的策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立即实施
旧目录(第一批)中的原有产品:新版《达标管理目录》自发布之日起无缝衔接,立即执行。
新版《例外清单》:自发布之日起立即实施。
2027年8月1日起实施
针对本次新增的产品类别,官方给予了充足的过渡期,将于2027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外,旧目录(第一批)中的部分特定产品也将按新增产品管理,同步适用该时间节点。这些产品包括:
激光电视机、单功能扫描仪;
单独销售的移动通信手持机电源适配器等配件;
单独销售的微型计算机电源适配器等配件;
学习机和配有电子墨水屏的平板电脑;
图像、文字、视频或音频信息采集的摄像头。